学校公告
华中师大海南附中2022年自主招生方案
为了充分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结合本校办学实际及特色,根据市海口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特制定我校2022年自主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巩固和发展本校的办学特色,实现学校的可持续发展。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若单项生源质量不符合要求,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可将招生指标适当进行调整。
二、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计划
2022年拟招收:艺体特长生40人、学科专长生40人,共计80人。
1.艺术特长生26人:
其中声乐(美声、民族,不包括通俗唱法)3人,舞蹈4人,器乐(古筝)3人、器乐(钢琴)3人,美术10人、书法3人。
2.体育特长生14人:
田径7人,篮球7人。
3.学科专长40人:
数学专长15人,物理专长15人,化学专长10人。
(二)报考条件
面向海口市招生,凡综合素质评定良好以上,具有海口市户籍或海口市学籍的初中应、往届毕业生,并且分别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报名:
1.田径类:初中阶段获全国中学生田径比赛单项前八名,省中学生田径比赛单项前八名,市县中学生田径比赛单项前三名,没有比赛成绩证书的考生,田径专业突出的运动员必须达到2021年省中学生田径比赛单项第八名成绩,市县中学生田径比赛单项第三名成绩(经学校招生小组测试)。篮球类:男子身高1.78米以上。
2.艺术类:初中阶段参加过专业训练,五官端正,身体无缺陷,有一定的舞台表演经验和文艺潜质,有县级以上获奖证书者需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其中报考舞蹈类的男生身高1.65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3.美术类:在初中阶段获得过县、市级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书画相应专业的比赛获奖证书或艺术特长生等级证六级以上(证书需具备原件及复印件);经过长期专业训练后具备较高专业水平的。
4.学科专长类:在初中阶段获得过市级以上各类学科竞赛的三等奖以上奖励(需要原件、复印件)或者某个学科成绩特别突出。
三、报名考核及录取办法
(一)报名
凡符合报考条件且自愿报考我校特长生的学生,于2022年5月26日前,持所在学校证明或学生证、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我校招生办报名,报名需填写《华中师范大学海南附属中学自主招生登记表》,并张贴近期两寸免冠照片2张。
(二)考试方式及内容
1.考试方式:由我校招生领导小组分别组成体育、艺术考评、学科专长专家评审组,对报考学生进行综合测试。
2.考试内容
身体素质项目:100米、立定跳远、后抛铅球
专项(田径、篮球)
田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铅球、跳高、跳远
篮球:100米跑、立定跳远、助跑摸高、技战术综合能力(1分钟投篮、半场往返运球上篮,分组比赛)。
声乐:视唱练耳、清唱等。
舞蹈:基本素质现场测试、技术技巧展示、舞蹈模仿、即兴表演等。
器乐、钢琴:视唱练耳、演奏等。
美术、书法:现场书画写作。绘画类:素描、色彩(水粉)两科.书法类:临摹、创作两科
学科专长:
学科专长类考试采用闭卷笔答考试的形式进行。
数学:时间90分钟,总分120分。
考试内容:以《义务教育数学课课程标准(2011年版)》7-9年级的教学内容为命题范围,主要包括三部分:“数与代数”、“图形与几何”、“统计与概率”,重点考察学生的“综合与实践”能力。
物理:时间60分钟,总分100分
考试内容:以教育部颁发的全日制义务教育《物理课程标准》(2011年版)为依据。以科学内容的物质、运动和相互作用、能力三部分为基本范围,创新、探究能力是考察的重点。
化学:时间60分钟,总分100分
考试内容:依据教育部颁发的全日制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命题。具体内容包括:化学物质、物质的构成、物质的化学变化、化学与社会的发展。重点考察学生的创新、应用、探究能力。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领取准考证时间:2022年5月16日起报名即可领取
领取准考证地点:华中师大海南附中招生办公室
考试时间:2022年5月28日上午八点三十分开始。
考试地点:校操场、弘毅楼音乐教室、弘毅楼美术教室、德馨楼阶梯教室。
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超过规定测试时间到场的考生,不再补测,按弃权处理。
(五)已被我校录取的自主招生学生,每周必须参加我校体艺特长生集训队训练(学科专长必须进行相应的学科训练),参加相关比赛和活动,毕业前不得办理转学。
(六)报名提供材料
1.填写《华中师范大学海南附属中学2022年高一自主招生报名登记表》;
2.学生素质报告手册及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
3.两寸近期彩照2张;
4.体育类考生需提供市级以上医院开具的健康证明;(无心脏病、癫痫病等病史、身体健康、无不良病史、能适应高强度训练。)
5.相关获奖证书原件与复印件。(获奖证书必须盖有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章,其他不属于教育行政部门发放的,一律无效;如提供的材料有虚假,不予录取,后果自负。)
6.所提交的复印件恕不退还。
四、成绩评定
(一)体育类
1.身体素质考试项目(60分):100米、立定跳远、后抛铅球。
2.专项考试项目(40分):篮球、田径。
合计:100分
(二)文艺类
由评委组以百分制记分,①评分比例:主专业占70%,视唱15%,练耳15%。②评分内容:乐曲的完整度、乐曲的难易程度、乐曲的处理、乐曲的表现力、形象分。
(三)美术类
由评委组以百分制记分,按专业美术评分标准评定,素描及色彩画各占总分50%。
(四)学科专长类
以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根据学科专长考试成绩择优录取(所报学科必须达到优秀以上等级),宁缺毋滥。
五、录取办法
学校招生小组根据考生的报考志愿和各项目测试成绩、学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定等级进行综合评价,各项目招生计划指标为该项目最大招生数,实际录取人数视实际考试成绩确定,依据中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一)专业考核入围学生我校将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专业考核成绩达不到我校要求的,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二)拟录自主招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海口市教育局中招办批录。
(三)经考核入围的学生,中考成绩达到要求后第二批必须填报华中师范大学海南附属中学。
招生咨询电话:0898-66722239
监督电话:0898-66201227